央5直播今天节目表/克罗托内/2024巴黎奥运会足球积分榜/西班牙人对巴伦西亚 - 沙漠掘金游戏最佳方案

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 > 新聞動態 > 法律法規 > 評估評估

中評協關于印發修訂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的通知( 中評協〔2017〕43號)

更新時間:2017-09-18 09:57:12點擊次數:2567次字號:T|T

中評協關于印發修訂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的通知

中評協〔20174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資產評估協會(注冊會計師協會):

為貫徹落實《資產評估法》,規范資產評估執業行為,保證資產評估執業質量,保護資產評估當事人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在財政部指導下,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根據《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自2017101日起施行。

請各地方協會將《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及時轉發資產評估機構,組織資產評估機構和資產評估專業人員進行學習和培訓,并將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附件:《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2017年98

附件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編制和出具行為,保護資產評估當事人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根據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有關規定和《資產評估執業準則— —資產評估報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 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師根據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資產評估業務,編制和出具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應當遵守本指南。

本指南所稱金融企業,是指占有國有資產并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從事金融類業務的企業。

第三條 本指南所指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以下簡稱資產評估報告),由標題及文號、目錄、聲明、摘要、 正文、附件、評估明細表和評估說明構成。

第四條 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師應當清晰、準確陳述資產評估報告內容,不得使用誤導性的表述。

第五條 資產評估報告提供的信息,應當使金融企業國 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能夠全面了解資產評估情 況,使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正確理解評估結論。

第六條 資產評估報告內容應當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 標題及文號、聲明和摘要

第七條 資產評估報告標題應當簡明清晰,一般采用企業名稱+經濟行為關鍵詞+評估對象+資產評估報告的 形式。

第八條 資產評估報告文號包括資產評估機構特征字、種類特征字、年份、報告序號。

第九條 資產評估報告聲明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資產評估報告依據財政部發布的資產評估基本 準則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發布的資產評估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編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資產評估報告載明的使用范圍使用資產評估報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違反前述規定使用資產評估報告的,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師不承 擔責任。

(三)資產評估報告僅供委托人、評估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能成為資產評估報告的使用人。

(四)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正確理解評估結論,評估結論不等同于評估對象可實現價格,評估結論不應當被認為是對評估對象可實現價格的保證。

(五)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師遵守法律、行政法 規和資產評估準則,堅持獨立、客觀和公正的原則,并對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依法承擔責任。

(六)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關注評估結論成立的假設前提、資產評估報告特別事項說明和使用限制。

(七)其他需要聲明的內容。

第十條 資產評估報告摘要應當簡明扼要地反映經濟行為、評估目的、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價值類型、評估基準日、評估方法、評估結論及使用有效期、對評估結論產生影響的特別事項等關鍵內容。

資產評估報告摘要應當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資產評估報 告使用人閱讀全文:以上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正文,欲了解本評估業務的詳細情況和正確理解評估結論,應當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正文。

第三章 正文

第十一條 資產評估報告正文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緒言;

(二)委托人、被評估單位及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概況;

(三)評估目的;

(四)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

(五)價值類型;

(六)評估基準日;

(七)評估依據;

(八)評估方法;

(九)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

(十)評估假設;

(十一)評估結論;

(十二)特別事項說明;

(十三)資產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說明;

(十四)資產評估報告日;

(十五)簽名蓋章。

第十二條 緒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內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人全稱):

×××(資產評估機構全稱)接受貴單位(公司)的委 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的規定,堅持獨立、 客觀、公正的原則,采用×××評估方法(評估方法名稱), 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托人全稱)擬實施×× ×行為(事宜)涉及的×××(資產——單項資產或者資產 組合、企業整體價值、股東全部權益、股東部分權益)在× ×××××××日的××價值(價值類型)進行了評估。 現將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第十三條 資產評估報告正文應當介紹委托人、被評估單位(或者產權持有單位)及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其他 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的概況。

(一)委托人和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概況一般包括企業名稱及簡稱、住所、法定代表 人、注冊資本、股東構成及主要經營范圍等。

委托人、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與被評估單位(或者產權持有單位)為同一單位的,按照對被評估單位(或者產權持有單位)的要求編寫。

(二)被評估單位(或者產權持有單位)概況應當按以下要求編寫:

1.企業價值評估中,被評估單位(或者產權持有單位) 概況一般包括:

1)企業名稱及簡稱、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 范圍、經營產品、注冊資本、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或者主管部門準入批復文件、企業股東及持股比例、企業股權變更等歷史沿革情況;

2)被評估單位(或者產權持有單位)主要股東介紹, 一般包括主要股東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及經營業績;

3)企業的財務核算體系介紹,近三年資產、財務及經營狀況;

4)企業各子公司、分公司及主要部門的構成情況,并以適當的形式表明各級子公司的股權結構及股權比例;

5)企業經營特點。如:銀行信貸資產的種類、規模 及質量等,營業網點及分布情況、市場地位情況等;保險公 司的主要險種、保費收入、賠付情況、市場地位等;證券公 司的經紀業務、自營業務、承銷業務的規模和收入比重,營 業網點數量及分布情況,市場地位等。

2.單項資產或者資產組合評估,被評估單位(或者產權 持有單位)概況一般包括企業名稱及簡稱、住所、法定代表 人、注冊資本、股東構成及主要經營范圍等。

(三)委托人和被評估單位(或者產權持有單位)及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之間的關系, 如產權關系、交易關系等。若存在關聯交易,應當說明關聯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況。

第十四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說明本次資產評估的目的及其所對應的經濟行為,并說明該經濟行為獲得批準的相關情況或者其他經濟行為依據。

第十五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對評估對象進行具體描 述,以文字、表格等方式說明評估范圍。

企業價值評估中,通常需要說明下列內容:

(一)委托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與經濟行為涉及的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說明原因,并說明是否經過審計、審計意見類型及審計期間;

(二)企業表外業務的類型、數量;

(三)企業的客戶資源、營銷網絡及業務合同等無形資產;

(四)引用其他機構出具的報告結論所涉及的資產類型、 數量和賬面金額(或者評估值)。

單項資產或者資產組合評估,通常需要說明委托評估資產的數量、法律權屬狀況、經濟狀況等。

第十六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明確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選擇市場價值以外的價值類型,還應當說明價值類型選擇理由。

第十七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說明評估基準日及確定評估基準日所考慮的主要因素。如:經濟行為的實現;會計期末及國家相關部門制定的監管指標變動情況;利率、匯率 和金融產品市場價格變化;特定經濟行為文件的約束等。

第十八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說明本次評估業務所對應的經濟行為、法律法規、評估準則、權屬、取價等依據:

(一)經濟行為依據應當為有效批復文件以及可以說明經濟行為及其所涉及的評估對象與評估范圍的其他文件資 料;

(二)法律法規依據通常包括與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 有關的法律法規等;

(三)評估準則依據包括評估業務中依據的相關資產評估準則和相關規范;

(四)權屬依據通常包括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書、基準日股份持有證明、出資證明、信貸合同、保險合同、委托理財合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者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專利證書、商標注冊證、著作權(版權)相關權屬證明、機動車行 駛證、抵債合同、抵押登記資料等其他權屬證明文件;

(五)取價依據通常包括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經營方面的資料,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統計資料、技術標準和政策文件,以及評估機構收集的資本市場資料等。

第十九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說明所選用的評估方法及其理由。

未采用兩種以上評估方法進行評估,資產評估報告應當披露其他基本評估方法不適用的原因或者所受的操作限制。

采用收益法、市場法評估的,應當對評估過程及主要參數的選取進行說明。

采用資產基礎法或者成本法評估的,應當對主要資產及負債的評估方法進行說明。

采用兩種以上方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的,還應當說明評估結論確定的方法。

第二十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說明自接受資產評估業務委托起至出具資產評估報告的主要評估工作過程,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接受項目委托,確定評估目的、評估對象與評估 范圍、評估基準日,擬定評估計劃等過程;

(二)指導被評估單位清查資產、準備評估資料,核實資產與驗證資料等過程;

(三)選擇評估方法、收集市場信息和估算等過程;

(四)評估結果匯總、評估結論分析、撰寫資產評估報告和內部審核等過程。

第二十一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說明資產評估所使用的假設。

第二十二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以文字和數字形式清 晰說明評估結論,并明確評估結論的使用有效期。評估結論通常是確定的數值。特殊經濟行為的評估結論也可以用區間值表達:

(一)采用資產基礎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應當以文字形式說明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賬面價值、 評估價值及其增減幅度,并同時采用評估結果匯總表反映評估結論;

(二)單項資產或者資產組合評估,應當以文字形式說明賬面價值、評估價值及其增減幅度;

(三)采用兩種以上方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除單獨說明評估價值和增減幅度外,應當說明兩種以上評估方法結論的差異及其原因和最終確定的評估結論及其理由;

(四)存在多家被評估單位的項目,應當分別說明各單位的評估價值;

(五)特殊情況下,在與經濟行為相匹配的前提下,評估結論可以用區間值表示,同時給出確定數值評估結論的建議。

第二十三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說明評估程序受到的限制、評估特殊處理、評估結論瑕疵以及期后事項等特別事項,通常包括下列內容:

(一)引用其他機構出具的報告結論情況,并說明承擔引用不當的相關責任;

(二)因權屬資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評估資料不完整等使評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三)評估基準日存在的法律、經濟等未決事項;

(四)或有負債(或有資產)的性質、金額及與評估對象的關系;

(五)被評估單位執行國家相關部門制定的行業監管指標的情況;

(六)評估基準日至資產評估報告日之間可能對評估結論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包括該期間利率、匯率、金融產品 市場價格變化及國家對金融企業監管政策的變化等;

(七)評估對應的經濟行為中,可能對評估結論產生重大影響的瑕疵情形。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說明對特別事項的處理方式、特別事項對評估結論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提示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關注其對經濟行為的影響。

第二十四條 資產評估報告使用限制應當載明:

(一)使用范圍;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資產評估報告載明的使用范圍使用資產評估報告的,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專業人員不承擔責任;

(三)除委托人、資產評估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能成為資產評估報告的使用 人;

(四)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正確理解評估結論,評估結論不等同于評估對象可實現價格,評估結論不應當被認為是對評估對象可實現價格的保證。

第二十五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載明資產評估報告日。 資產評估報告日通常為評估結論形成的日期,可以不同于資產評估報告的簽發日。

第二十六條 資產評估報告正文應當由至少兩名承辦 該評估業務的資產評估師簽名,并加蓋資產評估機構印章。

聲明、摘要和評估明細表上通常不需要另行簽名蓋章。

第四章 附件

第二十七條 資產評估報告附件內容應當與評估目的、評估方法、評估結論相關聯。資產評估報告附件通常包括下 列文件:

(一)與評估目的相對應的經濟行為文件;

(二)被評估單位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

(三)委托人和被評估單位法人營業執照;

(四)被評估單位金融業務許可證;

(五)委托人和被評估單位產權登記證;

(六)評估對象涉及的主要權屬證明資料;

(七)委托人和其他相關當事人的承諾函;

(八)簽名資產評估師的承諾函;

(九)資產評估機構備案文件或者資格證明文件;

(十)資產評估機構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十一)負責該評估業務的資產評估師資格證明文件;

(十二)資產評估委托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條 資產評估報告附件內容及其所涉及的簽章應當清晰、完整,相關內容應當與資產評估報告摘要、正文一致。資產評估報告附件為復印件的,應當與原件一致。

第二十九條 企業確認的與經濟行為相對應的評估基 準日企業財務報表應當作為資產評估報告附件,按照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需要進行審計的,審計報告(含會計報表和附注)應當作為資產評估報告附件。

引用其他機構出具的報告結論,根據現行有關規定,需 要經相應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應當將相應主管部門的批準(備案)文件作為資產評估報告的附件。

第五章 評估明細表

第三十條 評估明細表可以根據本指南的基本要求和企業會計核算所設置的會計科目,結合評估方法特點進行編制。

(一)單項資產或者資產組合評估、采用資產基礎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評估明細表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資產、 負債評估明細表和各級匯總表;

(二)采用收益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可以根據收益法評估參數和盈利預測項目的構成等具體情況設計評估明細 表的格式和內容;

(三)采用市場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可以根據評估技術說明的詳略程度決定是否單獨編制符合市場法特點的評估明細表。

第三十一條 資產負債會計科目的評估明細表格式和內容基本要求如下:

(一)表頭應當含有資產或負債類型(會計科目)名稱、 被評估單位、評估基準日、表號、金額單位、頁碼。

(二)表中應當含有資產負債的名稱(明細)、經營業務或者事項內容、技術參數、發生(購、建、創)日期、賬面價值、評估價值、評估增減幅度及備注等基本內容。

(三)表尾應當標明被評估單位填表人員、填表日期和評估人員。

(四)評估明細表按會計明細科目、一級科目逐級匯總, 并編制資產負債表的評估匯總表及以人民幣萬元為金額單位的評估結果匯總表。

(五)會計計提的減值準備在相應會計科目合計項下和相關科目匯總表中列示。

(六)評估結果匯總表應當按以下順序和項目內容列示: 資產、負債、凈資產等類別和項目。

第三十二條 不同類型金融企業業務模式不同,適用的收益法評估明細表也有所區別。

(一)采用股權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通常編制財務報 表調整表(如果有調整)、現金流量測算表、收入預測表、 支出預測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其他綜合收益預測表、折現率測算表。

 (二)采用企業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通常編制財務報 表調整表(如果有調整)、現金流量測算表、收入預測表、 支出預測表、折舊攤銷預測表、資本性支出預測表、凈流動資金增加額預測表、折現率測算表。

第三十三條 收益法評估明細表表頭應當含有評估參數或者預測項目名稱、被評估單位、評估基準日、表號、金額單位等。

第三十四條 被評估單位有兩家以上分支機構的,評估明細表應當根據企業的組織架構、核算方式等因素合理編制。

第六章 評估說明

第三十五條 評估說明包括評估說明使用范圍聲明、委 托人和被評估單位編寫的《企業關于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和資產評估師編制的《資產評估說明》。

第三十六條 關于評估說明使用范圍的聲明,應當寫明評估說明使用單位或者部門的范圍及限制條款。

第三十七條 委托人和被評估單位可以共同編寫或者 分別編寫《企業關于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委托人單位負責人和被評估單位負責人應當對所編寫的說明簽名,加蓋相應單位公章并簽署日期。

《企業關于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包括以下內容:

(一)委托人、被評估單位各自概況;

(二)關于經濟行為的說明;

(三)關于評估對象與評估范圍的說明;

(四)關于評估基準日的說明;

(五)可能影響評估工作的重大事項說明;

(六)資產負債情況、未來經營和收益狀況預測說明;

(七)資料清單。

第三十八條 資產評估說明是對評估對象進行核實、評定估算過程的詳細說明,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評估對象與評估范圍說明;

(二)資產核實總體情況說明;

(三)評估技術說明;

(四)評估結論及分析。

第三十九條 評估對象與評估范圍說明應當根據企業價值評估、單項資產或者資產組合評估的不同情況確定內容 的詳略程度。

第四十條 資產核實總體情況說明通常包括人員組織、 實施時間、核實過程、影響事項及處理方法、核實結論等。

第四十一條 評估技術說明應當考慮不同經濟行為和不同評估方法的特點介紹評定估算的思路及過程。

第四十二條 采用成本法評估單項資產或者資產組合、 采用資產基礎法評估企業價值,應當根據評估業務的具體情 況以及資產負債類型編寫評估技術說明。各項資產負債評估技術說明應當包含資產負債的內容和金額、核實方法、評估 值確定的方法和結論等基本內容。

第四十三條 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場法評估企業價值,評估技術說明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一)影響企業經營的宏觀、區域經濟因素;

(二)所在行業現狀與發展前景;

(三)企業的業務情況;

(四)企業的資產、財務分析和調整情況;

(五)評估方法的運用過程。

第四十四條 采用收益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應當根據行業特點、企業經營方式和所確定的預期收益口徑以及評估的其他具體情況等編寫評估技術說明。企業的資產、財務分析和調整情況以及評估方法運用過程說明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一)收益法的應用前提及選擇理由和依據;

(二)收益預測的假設條件;

(三)企業經營、資產、財務分析;

(四)收益模型選擇理由及基本參數說明;

(五)收益期限及預測期的說明;

(六)收益預測的說明;

(七)折現率的確定說明;

(八)預測期后價值確定說明;

(九)其他資產和負債評估說明;

(十)評估價值。

第四十五條 采用市場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應當根據行業特點、被評估單位實際情況以及上市公司比較法或者交易案例比較法的特點等編寫評估技術說明。企業的資產、財 務分析和調整情況以及評估方法運用過程說明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一)具體方法、應用前提及選擇理由;

(二)企業經營、資產、財務分析;

(三)分析選取確定可比企業或者交易案例的說明;

(四)價值比率的選擇及因素修正說明;

(五)評估對象價值比率的測算說明;

(六)評估價值。

第四十六條 評估結論及分析通常包括:

(一)評估結論。采用兩種或者兩種以上方法進行企業 價值評估,應當說明不同評估方法結果的差異及其原因和最 終確定評估結論的理由。

(二)評估價值與賬面價值比較變動情況及說明。

(三)折價或者溢價情況(如有)。

第七章 出具與裝訂

第四十七條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使用中文撰寫。需要同時出具外文資產評估報告的,以中文資產評估報告為準。

評估結論一般以人民幣為計量幣種,使用其他幣種表示的,應當注明該幣種與人民幣在評估基準日的匯率。

第四十八條 資產評估報告封面應當載明資產評估報告標題及文號、資產評估機構全稱和資產評估報告日。

第四十九條 資產評估報告標題及文號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資產評估機構名稱及資產評估報告日應當在封 面下方居中位置。資產評估報告應當用 A4 規格紙張印刷。

第五十條 資產評估報告一般分冊裝訂,各冊應當具有獨立的目錄。

聲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訂成冊,其目錄中應當含有 其他冊的目錄,但其他冊目錄的頁碼不予標注。評估說明和評估明細表一般分別獨立成冊。必要時附件可以獨立成冊。

單獨成冊的,其封面格式、標題中的企業名稱+經濟 行為關鍵詞+評估對象及文號等應當與資產評估報告保持一致。

評估明細表一般按會計科目順序裝訂。

第五十一條 資產評估報告封底或者其他適當位置應當標注資產評估機構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等。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本指南自 2017 101日起施行。中國 資產評估協會于20111230日發布的《關于修改評估 報告等準則中有關簽章條款的通知》(中評協〔2011230 號) 中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同時廢止。

 

 

附:1. “聲明編寫指引(供參考)

2.“資產評估師承諾函編寫指引(供參考)

3.《企業關于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編寫 指引(供參考)

4.《資產評估說明》編寫指引(供參考)

 

 

 

 

 

 

 

 

1

聲明編寫指引

(供參考)

一、本資產評估報告依據財政部發布的資產評估基本準 則和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發布的資產評估執業準則和職業道 德準則編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按照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和本資產評估報告載明的使用范圍使用資產 評估報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違反前述規 定使用資產評估報告的,本資產評估機構及資產評估師不承 擔責任。

本資產評估報告僅供委托人、資產評估委托合同中約定 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資產評 估報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能成 為資產評估報告的使用人。

本資產評估機構及資產評估師提示資產評估報告使用 人應當正確理解評估結論,評估結論不等同于評估對象可實現價格,評估結論不應當被認為是對評估對象可實現價格的保證。

三、本資產評估機構及資產評估師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堅持獨立、客觀和公正的原則,并對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依法承擔責任。

四、評估對象涉及的資產、負債清單由委托人、被評估單位申報并經其采用簽名、蓋章或者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確認;委托人和其他相關當事人依法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完整性、合法性負責。

五、本資產評估機構及資產評估師與資產評估報告中的評估對象沒有現存或者預期的利益關系;與相關當事人沒有現存或者預期的利益關系,對相關當事人不存在偏見。

六、資產評估師已經(或者未)對資產評估報告中的評估對象及其所涉及資產進行現場調查;我們已經對評估對象及其所涉及資產的法律權屬狀況給予必要的關注,對評估對 象及其所涉及資產的法律權屬資料進行了查驗,對已經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如實披露,并且已提請委托人及其他相關當事 人完善產權以滿足出具資產評估報告的要求。

七、本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中的分析、判 斷和結果受資產評估報告中假設和限制條件的限制,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充分考慮資產評估報告中載明的假設、限制條件、特別事項說明及其對評估結論的影響。

 

 

 

 

 

 

 

2

資產評估師承諾函編寫指引

(供參考)

×××公司(單位):

受你單位的委托,我們對你單位擬實施×××行為(事 宜)所涉及的×××(資產——單項資產或者資產組合、企 業整體價值、股東全部權益、股東部分權益),以×××× ××××日為基準日進行了評估,形成了資產評估報告。 在本報告中披露的假設條件成立的前提下,我們承諾如下:

一、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

二、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與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的約定一 致。

三、對評估對象及其所涉及的資產進行了必要的核實。

四、根據資產評估準則選用了適當的評估方法。

五、充分考慮了影響評估價值的因素。

六、評估結論合理。

七、評估工作未受到非法干預并獨立進行。

資產評估師簽名:

年 月 日

 

 

 

 

 

 

 

 

 

 

 

 

 

 

 

3

《企業關于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編寫指引

(供參考)

一、委托人、被評估單位及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其 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概況

(一)委托人和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概況一般包括企業名稱及簡稱、住所、法定代表 人、注冊資本、股東構成及主要經營范圍等。 委托人、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與被評估單位為同一單位的,按照對被評估單位的要求編寫。

(二)被評估單位概況

1.企業價值評估中,被評估單位概況一般包括:

1)企業名稱及簡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

2)企業性質、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或者主管部門準入批復文件、企業股東及持股比例、企業股權變更等歷史沿革情況。

3)被評估單位主要股東介紹,一般包括主要股東的 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及經營 業績。

4)法定許可經營范圍、實際主要經營范圍、經營產品介紹。

5)企業的財務核算體系介紹,近三年資產、財務、 經營狀況。

6)企業各子公司、分公司及主要部門的構成情況, 并以適當的形式表明各級子公司的股權結構及股權比例。

7)企業經營特點及經營風險分析,如:

1)銀行信貸資產的種類、規模及質量等,營業網點及分 布、市場地位等情況;

2)保險公司的主要險種、保費收入、賠付情況、市場地 位等;

3)證券公司的經紀業務、自營業務、承銷業務的規模和收入比重,營業網點數量及分布情況,市場地位等。

8)企業客戶穩定性和流動性分析。

9)企業投資策略分析。

10)企業發展歷程及未來發展規劃。

11)企業執行國家相關部門制定的行業監管指標的情況。

12)執行的主要會計政策,經營是否存在國家政策、法規的限制或者優惠,經營的優劣勢分析。

2.單項資產或者資產組合評估,被評估單位概況一般包括企業名稱及簡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股東構成及主要經營范圍等。

(三)委托人和被評估單位及資產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的其他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之間的關系,如產權關系、交易關系等。若存在關聯交易,應當說明關聯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況。

二、關于經濟行為的說明

(一)說明本次資產評估滿足何種需要、所對應的經濟行為類型及其經濟行為獲得批準的相關情況,或者其他經濟行為依據。

(二)獲得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載明批件名稱、批準日期及文號。

三、關于評估對象與評估范圍的說明企業價值評估中,通常需要說明下列內容:

(一)委托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與經濟行為涉及的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應當說明原因,并說明是否經過審計、審計意見類型及審計期間。

(二)企業表外業務的類型、數量。

(三)企業的主要客戶資源、營銷網絡及業務合同等無形資產。

(四)本次評估前是否進行了財務重組。

(五)賬面資產是否根據以往評估結論進行了調賬。

(六)委托其他機構進行評估所涉及的資產類型、數量、賬面金額及另行委托的原因。

單項資產或者資產組合評估,通常需要說明委托評估資產的數量、法律權屬狀況、經濟狀況等。

四、關于評估基準日的說明

(一)說明所確定的評估基準日,評估基準日表述為: ××××××××日。

(二)說明確定評估基準日所考慮的主要因素,如經濟行為的實現、財務報告期末、國家相關部門制定的行業監管指標變動情況以及利率、匯率和金融產品市場價格變化等。

 (三)如果評估基準日受特定經濟行為文件的約束,應當載明該文件的名稱、批準日期及文號。

五、可能影響評估工作的重大事項的說明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曾經進行過清產核資或者評估的情況,調賬情況;

(二)影響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重大合同、重大訴訟事項;

(三)關于不良資產的說明。

六、資產負債清查情況、未來經營和收益狀況預測的說明

(一)資產負債清查情況說明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清查范圍與評估范圍是否一致;

2.清查結論。

(二)未來經營和收益狀況預測說明 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所在行業相關經濟要素及發展前景、經營歷史情況、 面臨的競爭情況及優劣勢分析;

2.內部管理制度、人力資源、核心技術、研發狀況、 無形資產、管理層構成等經營管理狀況;

3.近年企業資產、負債、權益、盈利、利潤分配、現 金流量等資產財務狀況;

4.未來主營業務收入、成本、費用等的預測過程和結果;

5.如果企業存在關聯交易,應當說明關聯交易的性質 及定價原則等。

七、資料清單

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申報表(由資產評估機構出具樣式);

(二)相關經濟行為的批文;

(三)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

(四)資產權屬證明文件;

(五)重大合同、協議等;

(六)經營統計資料;

(七)其他資料。

 

 

 

 

 

 

 

 

 

 

 

 

 

 

 

 

 

 

 

 

 

 

4

《 資產評估說明》編寫指引

(供參考)

資產評估說明是申請備案核準資產評估業務的必備材料,為方便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全面了解資產評估情況,本指引結合國有資產評估業務備案核準的要求,為資產評估機構及資產評估師編寫資產評估說明提供指引。

第一部分 資產評估說明封面及目錄

一、封面

資產評估說明封面應當載明資產評估報告標題及文號、資產評估機構全稱和資產評估報告日。

二、目錄

(一)目錄應當在封面的下一頁排印,包括每一部分的標題和相應頁碼。

(二)如果資產評估說明中收錄有關文件或者資料的復印件,應當統一標注頁碼。

第二部分 關于資產評估說明使用范圍的聲明

聲明應當寫明,資產評估說明供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含所出資企業)、相關監管機構和部門使用。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外,資產評估說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不得提供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見諸公開媒體。

第三部分 資產評估說明正文

一、評估對象與評估范圍說明

(一)評估對象與評估范圍內容

1.委托評估的評估對象與評估范圍。

2.委托評估的資產類型、賬面金額。 3.委托評估的資產權屬狀況。

(二)主要經營資產類型、資產狀況。

(三)主要實物資產的類型、數量及購置方式。 (

四)企業申報的賬面記錄或者未記錄的無形資產情況。

(五)企業申報的表外業務的類型、數量。

(六)引用其他機構出具的報告的結論所涉及的資產類 型、數量和賬面金額(或者評估值)。

單項資產或者資產組合評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內容的詳略程度。

二、資產核實情況總體說明

(一)資產核實人員組織、實施時間和過程。

(二)特殊資產的核實方法

1.對于網點多、經營地點分散的資產所采取的核實方法。

2.對于經營網絡、主要客戶等情況所采取的核實方法。

(三)核實結論

1.資產核實結果是否與賬面記錄存在差異及原因。

2.權屬資料不完善、不清晰的資產核實情況。

三、資產基礎法或者成本法評估技術說明

采用成本法評估單項資產或者資產組合,采用資產基礎法評估企業價值應當根據評估業務的具體情況,編寫評估技術說明。各資產負債評估技術說明應當包含資產負債的內容和金額、核實方法、評估值確定的方法和結論等基本內容。 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的資產負債項目評估技術說明編寫內容指引如下,其他企業可以參照這幾類公司的科目編寫。

資產基礎法評估技術說明,主要金融科目及固定資產科目均應當列舉案例說明評估具體過程。每一科目的評估技術說明應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定詳略程度。

()銀行資產基礎法評估技術說明編寫內容指引

1.現金及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1)現金及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的內容和金額。

2)現金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的金額,評估基準日存款準備 金率及應存款金額,存款金額是否超出存款準備金標準。

4)查驗中央銀行存款對賬單、余額調節表的情況, 函證情況,以及評估基準日執行的利率標準。

5)現金及存放中央銀行款項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 論。

2.存放同業款項

1)存放同業款項賬面金額、存款利率。

2)存款進行函證情況,不正常的未達賬項情況。

3)存放同業款項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3.貴金屬

1)貴金屬的種類、規格、重量以及保管方式。

2)貴金屬的盤點方法。

3)貴金屬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4.拆出資金

1)拆出資金賬面金額、拆借銀行、拆借利率、拆借期限。

2)拆出資金函證情況。

3)拆出資金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5.交易性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種類、賬面金額。

2)交易性金融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交易性金融資產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6.衍生金融資產

1)衍生金融資產的種類、投資日期、持有數量及賬面金額。

2)影響衍生金融資產價值的主要因素,衍生金融資產評估中主要參數(如利率、匯率等)的預測方法,并分析其合理性。

3)衍生金融資產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7.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1)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種類、賬面金額及情況介紹。

2)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買入返售金融資產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8.應收利息

1)應收利息的主要業務內容和對應金額。

2)應收利息核實的方法及結論。

3)應收利息發生時間,可能形成壞賬款項的判斷依 據及結論。

4)表外應收利息的核實情況。

5)應收利息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9.發放貸款及墊款

1)貸款

1)企業貸款管理制度。

2)貸款按照五級分類原則的分類情況,各級別貸款的金額及情況介紹。

3)對公貸款抽樣方法,驗證貸款五級分類及計提貸款減 值準備的合理性。

4)對私貸款抽樣方法。

5)函證情況介紹。

6)貸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貼現資產

1)貼現資產的賬面種類、金額。

2)貼現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貼現資產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0.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種類、發生時間和金額。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評估值確定的方法和結論。

11.持有至到期投資

1)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內容和金額。

2)持有至到期投資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以收回金額的判斷理由,并說明評估值確定的方法和結論。

12.長期股權投資

1)長期股權投資的內容和金額。

2)長期股權投資核實的內容(投資日期、持股比例、 投資協議等)、方法和結論。

3)對長期股權投資項目進行分析,根據相關項目的具體資產、盈利狀況及其對評估對象價值的影響程度等因素, 合理確定是否將其單獨評估。對于不單獨出具評估說明的各 級子公司,應當在其上級公司的評估說明中詳細說明其評估 方法,披露其重大事項。

4)以適當方式說明各級子公司采用的評估方法及理由和評估結論。若各級子公司采用兩種及兩種以上方法評估, 應當說明評估結論的選擇方法及理由。

13.投資性房地產

1)投資性房地產的種類、內容和金額。

2)投資性房地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并應當說明投資性房地產權屬資料的查驗情況,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租賃期限等內容。

3)采用收益法評估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說明現實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租賃期限,租賃合同到期后租金的確定方法,折現率確定方法和結論,評估值確定的方法和結論; 采用市場法評估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說明可比交易實例的選 取、可比因素比較調整、評估值確定的方法和結論。

14.固定資產

1)機器設備類固定資產

1)機器設備類固定資產的數量、賬面原值、賬面凈值、 減值準備等。

2)機器設備類固定資產的特點、購置方式、批量購置價 格情況、折舊及計提減值方法等。

3)機器設備類固定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4)評估方法選取的依據和理由,并列示主要計算公式、 參數涵義及參數確定的方法。

5)采用成本法評估,應當說明重置全價的構成、各費用項目的測算過程、采用的價格和費用標準等;說明設備成新狀況。

6)采用市場法評估,應當說明交易價格的基本內涵、交 易時間等情況。

7)根據評估業務的具體情況,應當選擇典型設備(一般指單臺金額大、技術典型的設備)舉例說明評估參數的測算 和判斷以及評估值確定的方法、過程和結論。

2)房屋建筑物類固定資產

1)房屋建筑物類固定資產的類型、數量、賬面原值、賬 面凈值、減值準備等。

2)房屋建筑物類固定資產購建日期、結構形式、權屬狀 況、日常維護、裝潢情況、折舊及計提減值方法,以及房屋 建筑物類固定資產所占用土地的情況。

3)房屋建筑物類固定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4)評估方法選取的依據和理由,并列示主要計算公式、 參數涵義及參數確定的方法。

5)采用成本法評估,應當說明重置全價的構成、各費用項目的測算過程、采用的價格和費用標準等;說明房屋建筑物類資產成新狀況。

6)采用市場法評估,應當說明選取交易實例的依據或者理由、交易實例的基本情況、成交時間、交易狀況及交易價格內涵等,對所選取的交易實例,應當全面介紹比較因素、 比較結果以及評估值確定的方法。

7)采用收益法評估,應當說明其租金預測情況,以及折現率確定的方法和結論。

8)根據評估業務的具體情況,應當選擇典型房屋建筑物舉例說明評估參數的測算和判斷以及評估值確定的方法和 過程。

9)對于在房屋建筑物科目核算的投資性房地產,應當按投資性房地產的要求編寫評估技術說明。

15.無形資產

1)土地使用權(含固定資產——土地)

1)土地的宗數、面積,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性質、原始入賬價值、攤銷政策、攤余價值等。

2)土地的登記狀況、權利狀況、利用狀況。土地的登記 狀況和權利狀況,以土地登記、土地使用證和土地使用權出 讓合同中的有關內容為準,土地利用狀況以建筑物、地上附著物等產權登記內容和實地勘查與調查的內容為準。

3)土地的一般因素、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

4)土地使用權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5)土地使用權評估價值內涵,所選取評估方法的依據或者理由。

6)采用市場法評估,應當說明所選交易實例的基本狀況、 成交日期、成交價格、交易情況等內容,并說明交易情況、 交易日期等修正情況。

7)采用收益法評估,應當說明收益期限、凈收益與折現 率確定的過程和結論。

8)采用成本法評估,應當說明費用項目的構成、各費用項目的測算過程、采用的價格和費用標準等;說明與地上建筑物費用項目的劃分;說明評估對象的開發期限、開發狀況和相應的開發費用標準及依據;說明土地增值標準的確定方 法和依據;說明修正的因素及修正過程。

9)采用基準地價修正法評估,應當說明基準地價的公布時間、批準機關和文號、基準地價的內涵、利用基準地價估算宗地價格的公式;說明宗地位置、用途及評估對象所在級別或者區域的基準地價和對應的因素修正系數;說明評估對 象的價值內涵與基準地價內涵的差異,以及修正的內容。

10)采用假設開發法評估時,應當說明開發完成后的不動產價值、后續開發建設的必要支出和應得利潤等的確定方法、過程和結論。

11)引用土地估價報告評估結論的,應當說明涉及的土地宗數、面積,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性質、原始入賬價值、 攤銷政策、攤余價值等;說明所引用土地評估結論的地價定義、評估假設、評估方法以及對引用其他機構出具的報告結論進行分析和調整的情況。

2)其他無形資產

1)無形資產的名稱、形成過程、存在形式、存在期限、 權屬、原始入賬金額、攤銷政策、攤余價值等。

2)無形資產核實的內容、方法、過程和結論。

3)選取評估方法的理由,并列示主要計算公式及參數涵 義。

4)采用收益法評估,應當說明收益預測的依據,如市場 調查結論、訂單合同、政府推廣文件等。

5)采用成本法評估,應當說明費用項目的構成、各費用 項目的測算過程、采用的價格和費用標準等。

6)采用市場法評估,應當說明所選交易實例的依據或者理由,交易實例的基本情況、成交時間、交易狀況及交易價格內涵等,對所選取的交易實例,應當全面介紹比較因素、 比較結果及評估值確定的方法和結論。

16.遞延所得稅資產

1)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種類和內容。

2)遞延所得稅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遞延所得稅資產評估值確定的方法和結論。

17.其他資產

1)抵債資產

1)抵債資產的種類、取得時間、對應的債權金額情況。

2)抵債資產的產權情況,抵債資產產權瑕疵、使用受限 等情況對價值的影響分析。 3)抵債資產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

1)其他資產的內容、種類及形成原因等。

2)其他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其他資產評估值確定的方法和結論。

18.向中央銀行借款

1)向中央銀行借款的賬面金額、筆數、借款利率、 期限。

2)向中央銀行借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向中央銀行借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9.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

1)同業存放的金額,存款的同業銀行的名稱,存款的種類。

2)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0.拆入資金

1)拆借機構的名稱、拆入資金的期限、拆入利率、 賬面金額。

2)拆入資金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函證情況介紹。

4)拆入資金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1.交易性金融負債

1)交易性金融負債的種類、賬面金額。

2)交易性金融負債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交易性金融負債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2.衍生金融負債

1)衍生金融負債的種類、投資日期、持有數量、持 有比例及賬面金額。

2)衍生金融負債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衍生金融負債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3.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1)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的種類、賬面金額。

2)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4.吸收存款

1)吸收存款的金額,存款的分類。

2)吸收存款的構成(一年期以上的存款、活期存款、 通知存款等)。

3)吸收存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5.應付職工薪酬

1)應付職工薪酬的內容和金額。

2)被評估單位相關職工薪酬政策。

3)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 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辭退福利等項目的核實方法和結論。

4)對于無須支付的職工薪酬,應當說明依據和理由。

5)應付職工薪酬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6.應交稅費

1)應交稅費的內容和對應金額。

2)被評估單位相關的稅收政策,說明被評估單位所 享有的優惠稅收政策,享有優惠政策的期限和批準單位等。

3)應交稅費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4)借方余額的原因及評估方法。

5)應交稅費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7.應付利息

1)應付利息的內容、金額等。

2)應付利息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應付利息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8.預計負債

1)預計負債的金額和種類。

2)預計負債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企業確認預計負債的證據以及第三方或者債權人 的詢證證據等。

4)預計負債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9.應付債券

1)應付債券的種類(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一 次還本付息的債券等)、票面金額、債券票面利率、還本付息期限與方式、發行總額、發行日期和編號、委托代售單位、 轉換股份等情況。

2)應付債券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應付債券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30.遞延所得稅負債

1)遞延所得稅負債的金額、種類和企業確認依據。

2)遞延所得稅負債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遞延所得稅負債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31.其他負債

1)其他應付款

1)其他應付款發生時間、原因,相關合同、協議內容。

2)其他應付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其他應付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存入保證金

1)存入保證金的種類、金額、核算方式、存款期限。

2)存入保證金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存入保證金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3)貼現負債

1)貼現票據的種類、金額,貼現的時間、金額,票據到期時間。

2)貼現負債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貼現負債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4)上述負債以外的其他負債

1)其他負債的種類、形成原因、企業確認依據等。

2)其他負債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其他負債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二)保險公司資產基礎法評估技術說明編寫內容指引

保險公司部分科目的評估方法與銀行相同,保險公司專用科目的評估技術說明編寫內容指引如下。

1.應收保費

1)應收保費的金額、種類。

2)應收保費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應收保費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應收代位追償款 (1)應收代位追償款發生時間、原因。

2)應收代位追償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對可能發生壞賬的項目,應當說明原因及取得的證據。

4)應收代位追償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3.應收分保賬款

1)應收分保賬款發生時間、原因。

2)應收分保賬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應收分保賬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4.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未決賠款準備 金、應收分保壽險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1)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未決賠款準備金、應收分保壽險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發生時間、原因。

2)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未決賠款準備金、應收分保壽險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未決賠款準備金、應收分保壽險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5.保戶質押貸款

1)企業保戶質押貸款管理制度。

2)保戶質押貸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保戶質押貸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6.定期存款

1)定期存款的金額、種類和企業確認依據。

2)定期存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定期存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7.存出資本保證金

1)存出資本保證金的金額、種類和企業確認依據。

2)存出資本保證金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存出資本保證金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8.獨立賬戶資產

1)相關合同、協議內容。

2)獨立賬戶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獨立賬戶資產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9.其他資產

1)其他應收款

1)其他應收款發生時間、原因。

2)其他應收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其他應收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存出分保準備金

1)存出分保準備金的金額、種類和企業確認依據。

2)存出分保準備金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存出分保準備金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3)損余物資

1)損余物資來源,說明原保險合同主要內容。

2)賬面價值構成,分析價值構成的合理性。

3)損余物資應當具體說明如何確定完好程度。

4)對于存在失效、變質、殘損、無用的損余物資,應當說明對其價值的影響程度,需要技術鑒定的,應當說明鑒定 方法及鑒定結論。

5)損余物資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4)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

1)其他資產的內容、種類及形成原因等。

2)其他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其他資產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0.短期借款

1)借款的金額、發生日期、放貸銀行名稱、還款期限、貸款利率以及抵(質)押情況。

2)借款的函證情況。

3)利息結算、支付情況,并說明利息支付情況對評估值的影響。

4)短期借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1.預收保費

1)預收保費的主要業務內容、發生日期。

2)預收保費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預收保費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2.應付手續費及傭金

1)應付手續費及傭金的主要業務內容、發生日期。

2)應付手續費及傭金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應付手續費及傭金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3.應付分保賬款

1)應付分保賬款的主要業務內容、發生日期。

2)應付分保賬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應付分保賬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4.應付賠付款

1)應付賠付款的主要業務內容、發生日期。

2)應付賠付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應付賠付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5.應付保單紅利

1)簡要介紹被評估單位應付保單紅利的基本情況。

2)對應付保單紅利按合同、協議清查核實情況。

3)對于長期未付的應付保單紅利,應說明原因,并說明是否考慮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對企業負債增加的因 素。

4)應付保單紅利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6.保戶儲金及投資款

1)簡要介紹被評估單位投資型保險業務的基本政策; 說明該政策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是否合理。

2)保戶儲金及投資款的明細內容。

3)保戶儲金及投資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4)保戶儲金及投資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7.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保險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評估

1)被評估單位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保險責任準備金 (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基本政策;說明該政策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是否合理。

2)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保險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 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明細內容、計提依據。

3)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保險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 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4)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保險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 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8.長期借款

1)借款的金額、發生日期、放貸銀行名稱、還款期 限和貸款利率以及抵(質)押情況。

2)借款的函證情況。

3)利率水平、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對評估結論的影 響。

4)長期借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19.獨立賬戶負債

 (1)獨立賬戶負債類別。

2)獨立賬戶負債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獨立賬戶負債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0.其他負債

1)其他應付款

1)其他應付款發生時間、原因。

2)其他應付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其他應付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存入分保準備金

1)存入分保準備金的金額、種類和企業確認依據。

2)存入分保準備金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存入分保準備金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3)上述負債以外的其他負債

1)其他負債的種類、形成原因、企業確認依據等。

2)其他負債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其他負債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三)證券公司資產基礎法評估技術說明編寫內容指引

證券公司部分科目的評估方法與銀行相同,證券公司專用科目的評估技術說明編寫內容指引如下。

1.存出保證金

1)存出保證金類別。

2)存出保證金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存出保證金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結算備付金

1)結算備付金的賬面金額及明細分類。

2)結算備付金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結算備付金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3.其他資產

1)代理兌付證券、代理業務資產

1)代理兌付證券、代理業務資產相關合同情況。

2)代理兌付證券、代理業務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代理兌付證券、代理業務資產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 論。

2)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

1)其他資產的內容、種類及形成原因等。

2)其他資產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其他資產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4.代理買賣證券款、代理承銷證券款

1)代理買賣證券款、代理承銷證券款的資產類別。

2)代理買賣證券款、代理承銷證券款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代理買賣證券款、代理承銷證券款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5.其他負債

1)代理兌付證券款、代理業務負債

1)代理兌付證券款、代理業務負債資產類別。

2)代理兌付證券款、代理業務負債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代理兌付證券款、代理業務負債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2)上述負債以外的其他負債

1)其他負債的內容、種類及形成原因等。

2)其他負債核實的方法和結論。

3)其他負債評估值的確定方法和結論。

四、收益法評估技術說明

采用收益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應當根據行業特點、企業經營方式和所確定的預期收益口徑以及評估的其他具體情況等,確定評估技術說明的編寫內容,一般編寫內容指引如下。

(一)說明評估對象,即企業整體價值、股東全部權益 和股東部分權益。

(二)收益法的應用前提及選擇的理由和依據

1.收益法的定義和原理。

2.收益法的應用前提。

3.收益法選擇的理由和依據。

(三)收益預測的假設條件

收益預測的假設條件應當結合評估業務的具體情況確 定。一般包括:

1.針對評估基準日資產的實際狀況,假設企業持續經營。

2.假設公司的經營者是負責的,并且公司管理層有能力擔當其職務。

3.除非另有說明,假設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關的法律法規。

4.假設公司未來將采取的會計政策和編寫此份報告時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無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預見因素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根據評估的要求,認定這些假設條件在評估基準日時成立,當未來經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將不承擔由于假設條件改變而推導出不同評估結論的責任。

(四)企業經營、資產、財務分析

1.被評估單位所在行業狀況及發展前景,國家貨幣政策及對金融行業主要監管政策分析。

2.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人力資源、核心技術、研發狀況、 銷售網絡、特許經營權、管理層構成等經營管理狀況分析。

3.企業歷史年度財務分析。一般包括收入、支出分析,資金運用方式、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分析以及成長性分析等。

針對經營業務內容不同,不同種類的金融企業歷史年度經營狀況應當重點介紹以下內容,如:

銀行的經營狀況應當重點說明利率與匯率變化趨勢、信貸市場規模、各類業務的市場占有率等歷史情況。

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應當重點說明保險品種規模、各類業務的市場占有率等歷史情況。

證券公司的經營狀況應當重點說明證券市場規模、各類業務的市場占有率等歷史情況。

4.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溢余資產分析。

(五)評估計算及分析過程 評估計算及分析過程需要對收益法評估表進行詳細解釋。

1.收益模型的選取

1)選取收益法的具體測算方法及模型。

2)列示計算公式并對參數進行解釋與說明。

2.收益年限的確定

確定收益年限并說明其理由。

3.未來收益的確定

未來收益的確定一般包括以下主要項目的預測,收入、 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名稱及具體內容應當根據企業的實際經 營情況確定。

1)經營模式與收益主體、口徑的相關性。

2)收入的預測

1)營業收入的預測。通常包括區域經濟發展與市場環境、 業內競爭情況與企業對策、公司的營業收入及構成分析和營業收入的預測。

2)資金運用收益預測及依據。

3)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預測。

4)匯兌收益預測。

5)其他業務收入預測。

3)支出的預測

1)營業稅金及附加的估算。

2)業務及管理費用的預測。

3)資產減值損失的預測。

4)其他業務成本預測。

4)折舊與攤銷的預測。

5)追加投資預測。

4.折現率的確定

1)所選折現率的模型。

2)模型中有關參數的選取過程。

例如:無風險報酬率選取依據及過程、市場收益率選取 依據及過程、Beta(貝塔)系數的測算。

(六)收益法說明應當體現主要業務的預測過程,如:

1.銀行的收益法說明應當披露信貸業務、投資業務、中間業務等重要業務收益參數的預測過程。

2.保險公司的收益法說明應當披露保費收入、投資收益、 各項保險準備金計提等重要項目收益參數預測過程,壽險公司應當披露評估選取參數與精算報告相關參數的適配性。

3.證券公司的收益法說明應當披露證券市場周期對企 業經營的影響分析,應當詳細披露經紀業務、承銷業務及自營業務等不同業務板塊的收益參數預測過程。

(七)企業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行業監管指標情況, 并披露其對企業價值的影響。

(八)評估值測算過程與結論

1.列表說明公式中的各參數以及測算過程。

2.終值的估算。

3.評估結論。

(九)其他資產和負債(如非經營性資產)的評估價值

1.評估的資產和負債類型。

2.評估方法。

3.評估結論。

(十)評估結論

(十一)收益法評估明細表

采用收益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應當編制必要的收益法評估明細表。明細表中的數據應當與資產評估報告相應內容一致。

不同類型的金融企業業務模式不同,適用的收益法評估 表也有所區別。采用股權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通常編制財 務報表調整表(如有)、現金流量測算表、收入預測表、支 出預測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其他綜合收益預測表、折現 率測算表;采用企業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通常編制財務報 表調整表(如有)、現金流量測算表、收入預測表、支出預 測表、折舊攤銷預測表、資本性支出預測表、凈流動資金增 加額預測表、折現率測算表。

收益法評估表表頭應當含有項目名稱、被評估單位、評估基準日、金額單位等;必要時,在表外可以對各項數據進行解釋。

收益法評估表應當編制以人民幣萬元為金額單位的收益法評估匯總表。

五、市場法評估技術說明

采用市場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應當根據所采用的具體評估方法(如上市公司比較法或者交易案例比較法)確定評估技術說明的編寫內容。一般編寫內容指引如下。

(一)說明評估對象,包括企業整體價值、股東全部權益、股東部分權益。

(二)選取的市場法的定義、原理、應用前提及評估選用的理由。

(三)對被評估單位所在行業發展狀況與前景進行分析。

(四)搜集相關資料,對評估對象基本情況進行闡述。

(五)分析、確定可比公司,對可比公司與評估對象的可比性進行分析。

(六)確定可比因素的方法和過程

1.對可比因素進行分析時,除考慮主要財務指標外, 還應當結合不同種類的金融企業的特點選擇恰當的可比因素,如:

1)銀行的存貸款規模、營業網點、客戶質量與數量等因素。

2)保險公司的客戶質量與數量、營業網點等因素。

3)證券公司的證券市場周期對企業經營的影響,客戶質量與數量、營業網點、經營模式等因素。

2.說明各項可比因素的確定過程。

(七)企業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行業監管指標情況, 并披露其對企業價值的影響。

(八)評估值的估算過程、評估結論及分析。

六、評估結論及分析

(一)評估結論

1.用文字敘述賬面價值和評估價值,采用兩種或者兩種以上方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應當分別說明評估價值,以及不同評估方法結論的差異及其原因和確定最終評估結論的理由。

2.含有評估結論根據以上評估工作得出的字樣。

3.對于存在多家被評估單位的情況,應當分別說明評估價值。

4.對于不納入評估匯總表的評估結果,應當單獨列示。

(二)評估結論與賬面價值比較變動情況及原因

1.說明評估結論與賬面價值比較變動情況,包括絕對變動額和相對變動率。

2.分析評估結論與賬面價值比較變動原因。

(三)折價或者溢價情況(如有)企業價值評估,在適當及切實可行的情況下需要考慮由 于控股權和少數股權等因素產生的溢價或者折價,以及流動性對評估對象價值的影響,包括但不限于:

1.說明是否考慮了折價與溢價。

2.說明折價或者溢價測算的方法,對其合理性做出判 斷。

 

 

 

 

 

新聞動態
審計一部:037963263856 審計二部:037963269097 評估一部:037963935533 評估二部:037963913326 基建一部:037963317804 基建二部:037963904610 基建三部:037963915760 監 管 部:037963269006 Email:lytcsws@163.com  lytccpa@163.com
地 址:洛陽市西工區八一南路5號中基大廈